按照科技处《关于2020年度“三纵”科研支持计划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安排》的总体部署,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,积极开展科学研究,学院现组织制定2020年度“三纵”支持计划项目实施方案。
一、实施原则
1.学院为计划实施主体,严格按照《等6个文件》(农垦校发〔2018〕55号)及《2019年度“三纵”科研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遴选原则。
2.结合学院的科技发展需求,重点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有较好的研究基础,在研究工作上有创新性构想,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。
3.学院按资金支持额度,自主设置基础培育计划、人才支持计划、科研团队支持计划项目数,资金总额度不超过计划支持的总额度。
4.要突出考核指标、加速实现高水平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。
二、组织机构
组 长:院长、书记
副组长:副院长、副书记
成 员: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及各系部主任
纪 委:纪检委员
工作人员:院办人员
三、资金来源及资助计划
学校每年对“三纵”科研支持计划项目的资助费用。
资助基础培育计划自然科学类2万元/项,计划4项。
资助青年创新人才计划自然科学类4万元/项,计划1项。
四、项目类型及具体申报要求
(一)基础培育计划:
1.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操守,品行端正,治学严谨,身心健康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。
2.申请当年8月31日未满50周岁(含50岁)。
3.自然科学类基础培育计划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。
4.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和基础,具有完成课题的实力及管理能力。
5.申请者原则上不应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、省级及以上在研课题主持人、获得上级部门人才项目资助的人员。
6.在研校内培育课题、青年创新人才项目主持人不予资助。
(二)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:
1.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操守,品行端正,治学严谨,身心健康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,科研基础较好。
2.自然科学创新人才计划申请当年8月31日未满40周岁(含40岁)。
3.计划的研究期限为1年(以任务书签订时间为准)。
4.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,需依托团队、平台,有明确的科研方向,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。
5.申请者原则上不应为上级部门人才项目的主持人,在研校内培育课题主持人不予资助。
6.2019年度获批、但未获得连续资助的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主持人不予资助。
(三)科研团队支持计划:
1.科研团队申报及备案要求严格按文件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科研团队、平台支持计划管理办法》(农垦校发〔2018〕55号附件2)第三条要求申报,及《2019年度“三纵”科研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。
2. 鼓励老师按照研究方向自主形成团队,新组建的科研团队需在学校进行备案。原则上每位老师只能加入一个团队,学校将加强对团队建设支持的导向。
3. 申请资助团队采取自愿的方式参与评审资助,拟参加评审的团队需在网上填报科研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,参加评审的团队一定要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,执行期内能够形成高水平研究成果达到考核的相关要求。
4. 评审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,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确定资助名单。
5. 已获得2019年团队资助的,但考核未通过的团队不得继续申报2020年科研团队支持计划项目。
五、项目结题要求
(一)基础培育计划
自然科学类计划项目应在资助期内完成任务书规定任务,并发表2篇国家级以上期刊论文。
(二)青年创新人才项目
自然科学类在执行期内取得以下条件之一者为考核通过
1. 学术期刊论文被SCI收录1篇,经检索为大类学科2区以上(含2区)或影响因子≥5;
2. 学术期刊论文被SCI、EI收录2篇;
3. 科研课题。获批省级(含省级)以上项目或同级别项目1项。
(三)科研团队发展计划
自然科学类在执行期内取得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考核通过。
1. 自然科学团队发表SCI、EI收录论文6篇以上或SCI(大类学科1区)收录1篇或SCI(大类学科2区)收录2篇;
2.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级项目(课题)1项;
3.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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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9月8日
最后更新 (2021-05-10 13:31)